“间隔市中心仅20分钟车程”“重点中学现已进驻”……往后开发商再也不能用这些广告语诱导顾客了。房地2月1日起 ,产广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则》正式施行 ,告发告新规要求 ,布规广告要契合社会杰出风气 ,则施不得含有风水 、行楼许忽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,盘广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处理户口、房地工作、产广升学等许诺。告发告专家表明 ,布规这将为房地产广告戴上“紧箍” ,则施关于开发商的行楼许忽宣扬 ,顾客买房时一定要多方核实,盘广千万别被一面之词所“忽悠”。房地
“大忽悠”着实不少。
在此之前,因广告“挨坑”的顾客不在少数。此前,杨女士买了坐落西青区的某新房 ,却被广告“坑爹”了,宣扬广告上说“间隔市中心15分钟车程”“景象湖业主私享”,等她收到房子后不久 ,景象湖被填平了 ,并且开车从没在半小时以内抵达过市中心。对此 ,置业顾问安先生的解说是 ,“15分钟车程”是没堵车 、没红灯的最理想交通状况,至于广告上印的“景象湖”是效果图,广告解说权归开发商一切。
关于此类问题 ,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则》清晰,房地产广告中的房源信息应当实在,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许套内建筑面积;不得含有增值或许出资报答的许诺;不能以项目抵达某一详细参照物的所需时刻表明项目方位;不得违背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则;更不能对规划或许建设中的交通 、商业、文化教育设备以及其他市政条件做误导宣扬。也就是说 ,“地铁房”“学区房”“出资首选”“距市中心10分钟”等内容都不得写入广告中 。
换个说法逃避新规?
依据新规 ,但凡违背规则发布广告 ,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分 ,法律法规没有规则的,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 、广告经营者 、广告发布者 ,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